地方动态
  共青团湖南省委在全省开展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活动
 
近日,共青团湖南省委下发文件,全力推进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活动,文件内容如下:

 

共青团湖南省委(通 知

                                  

 

湘团发〔2007〕35

 


 

关于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

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深化“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我们手拉手,共建新农村”主题活动,推进全省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团省委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是探索农村青年中心建设模式、服务方式和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推动一批农村青年中心在项目服务、阵地建设、社团培育、队伍发展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和示范,最大限度组织、服务、团结和凝聚广大农村青年,带动全省农村青年中心增强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和基本条件

“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的创建主体是全省各地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为农村青年提供服务;

2、团的工作基础和环境较好,所在县(市、区)和乡镇工作积极性高;

3、具有稳定的会员群体和高效的工作骨干队伍;

4、完备的办公条件和活动场地;

5、初步探索建立了社会化运行机制和有效的项目服务体系。

二、创建工作内容

创建单位要按照以下工作内容开展“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工作。

1、发展一批骨干会员。有15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个人会员,吸纳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青年社团负责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进入理事会,组织结构健全,组织运转正常有效。

2、实施一个服务项目。重点开发实施了一个以上全省或区域性青年发展项目,在服务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农村青年人才开发、乡村青年文化建设等方面效果良好,并在项目开发、实施和评估等方面探索总结出成功经验。

3、培育一个青年社团。积极培育和吸纳一批各类农村青年专业技术协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和文体俱乐部等新型青年社团,并将社团作为开展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和服务会员的社会化组织。

4、选配一支工作队伍。通过招募、聘请、轮值等方式,选配至少一名专(兼)职团干部或青年工作志愿者作为秘书处稳定的工作人员,并在理事会、会员和当地青年中发展一批青年志愿者,培养和提高其动员组织、活动设计、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并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

5、配置一批文体设施。建设一个藏书800册以上的图书阅览室,原则上须配置一台电视机、一台多媒体电脑等具有卫星接收设备和互联网接入线路的电子信息基础设施。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群众性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6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出台规范的《章程》,建立健全了内部工作职责、规则、流程和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了成熟的社会化运作机制,保障青年中心实现自我良性发展。

7、建设一处办公场所。设置专门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用品,有完整的文档资料,有青年中心的形象标识,有条件的可建立独立的网站或网页,有网络平台和虚拟阵地,形成了完备的办公环境。

三、申报与确认

每年底,农村青年中心提出创建申请,由其所在县(市、区)团委根据创建条件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后,向市州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团委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每个县(市、区)择优1—2个向团省委推报。团省委将统一对所有申报创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并从中命名一批“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其名单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

今年是创建活动第一年,因此请各市州团委于9月15日前将“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和申报材料报团省委青农部。地址:长沙市湘雅路上麻园岭289号;邮编:410008; 联系人:李卫锋、尹宏; 联系电话:0731-4473089;  电子信箱:hntswqnb@163.com。

四、命名与奖励

1、团省委将对“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的进行命名、授牌。  

2、择优向团中央推报参评“全国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

3、在团中央、团省委实施的全国性、全省性青年发展项目中,优先对“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进行重点扶持。

4、总结部分“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重点宣传和示范推介。

5、结合农村青年中心工作骨干轮训计划,对“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的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加强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五、考核与管理

1、建立“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否则予以撤销。

2、对因不符合标准被摘牌的农村青年中心所在乡(镇),取消其2年内创建“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资格。

 

附件:“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单位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2007年8月22日

 

附件:

全省示范性农村青年中心”创建单位申报表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青年中心名称

 

成立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理事长

 

 

 

秘书长

 

 

 

会员人数

 

理事人数

 

活动场地面积

 

协会社团数

 

近 年 主 要

工 作 情 况

 

 

 

 

 

 

07年工作安排

 

 

 

 

所在县(市、区)团委意见

(签章)

   

团市委

意 见

(签章)

   

团省委

青农部意见

                                    

                                (签章)                             

                                     

注:1“近年主要工作情况”和“07年工作安排”可附页,字数不超过1500字;

     2、场地和活动照片电子版,随此表统一报送至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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