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共青团参与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子,涪陵团区委研究决定,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原则,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和推进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和推进村)。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按照统筹发展、城乡一体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为根本,从加强基础设施和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入手,突出抓好示范村建设,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团的影响向基层扩大,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共青团参与统筹城乡发展新形式。
二、目标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将示范村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定位,规划先行,各具特色;团区委今年重点实施2个示范村建设,规划3个示范村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5个共青团示范村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素质提高,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和“五星级”规范化团支部标准。今年首期还将启动10个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村建设,力争3年内达到30个。
三、申报范围:全区各行政村
四、配套措施
1、团区委对评为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和推进村称号的单位在项目、资金、设备上予以重点倾斜,并定期进行指导。
2、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示范村和推进村创建工作将纳入共青团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年底进行统一考核。
4、示范村和推进村的创建工作实行申报制。在条件成熟的村由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向团区委申报,团区委将进行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村将被命名为“涪陵区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或“涪陵区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村”。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引导,积极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中心的职能,组织、引导和发动农村青年积极参与共青团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的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2、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的、分解任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既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3、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先易后难,切实抓好示范村建设,发挥出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