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
  第109期:福建泉州市强势推进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福建省泉州市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团十五大和十五届二中全会精神,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争取市委支持,营造党建带动的浓厚氛围。今年6月,泉州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泉州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汇报,同意以县、乡投入为主,市财政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拨款20万元,作为青年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经费。 二是举办首期青年中心理事长、秘书长培训班。团泉州市委于10月举办了全市青年中心理事长、秘书长培训班。全市首批50个试点的78名青年中心理事长、秘书长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法,邀请市民政局、团市委领导作《青年中心DIY》、《依法社团登记,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等讲座,实地参观晋江市烧灰青年中心和丰泽区云谷青年中心,研讨交流青年中心建设成功经验、做法,促使青年中心理事长、秘书长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明确工作内容和步骤。 三是召开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回顾了泉州市青年中心建设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部署安排今后一个时期青年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制订了青年中心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把握“扶持试点,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扶持组建、重点培育青年中心试点单位,与市民政局达成共识,定期表彰青年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 近日,团泉州市委、泉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措施,合力推动农村青年中心建设。 一是提高认识。团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全国乡村青年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为动力,把握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全面试点、逐步铺开,全面建设、逐步完善,全面推进、逐步规范的步骤,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青年中心。 二是依法组建。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团组织要积极推动青年中心创建单位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下发《青年中心章程示范文本(暂行)》,使青年中心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各级民政部门要对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依法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三是规范运行。青年中心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化服务、青年工作等实际状况,制定青年中心工作职责、领导机构、部门设置、运行机制、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青年中心规范化运作。各级团组织、民政部门要按照社团登记有关规定,加强领导,鼓励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努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青年中心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团市委、市民政局重点联系指导一批青年中心。 四是促进活跃。青年中心既要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又要善于整合社会资源,以创新求发展,以活动求活跃,推进青年中心良性发展。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聘请热心青年中心工作的青年等多种方式,解决青年中心秘书处工作骨干问题,加强中心日常管理。设计载体,深化品牌,把乡村青年文化活动、新世纪读书计划、青年就业创业计划、志愿者服务站等工作落实到中心,提高青年参与面,扩大中心影响力,努力把青年中心建设成为新形势下联系青年的新纽带、服务青年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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