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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战略研究,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农村共青团和农村青年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良好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团的十六大召开,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8年1月11日至12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会期1天半。1月10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东三环潘家园桥西南角)。
二、参加人员
1. 各省(区、市)团委分管书记和青农部部长;
2. 副省级城市团委书记(或分管书记);
3.每省(区、市)地级和县级团委负责人各1位。
三、主要内容
1.听取团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讲话;
2.总结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共青团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3.交流各地农村共青团工作经验。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要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并将回执(见附件)于2008年1月3日前报团中央青农部。
联系人:连琦010-85212805、王鑫010-85212804、相玉芬010-85212028;传真:010-85212812。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回执
注: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代表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