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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的通知
 

关于建立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青农部:

为了建立一套高效便捷的新型通讯网络,切实服务全团青农工作发展,团中央青农部将依托现有的大众型互联网络通讯系统,建立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现将网络建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是团中央青农部网络信息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依托现有的腾讯(QQ)即时通讯工具,与各省级团委青农部信息员(以下简称: 信息员)共同构建的一个工作通讯平台。信息小组可通过此平台,同时向各省信息员群发信息和共享文件材料,各信息员也可上报信息和资料。即时通讯网络与传统通讯方式相比,具有更好的时效性、更强的适应性和更低的成本。

二、建设步骤

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建设。

1.各省信息员须在办公电脑上安装腾讯(QQ)最新版本的即时通讯软件,注册用户号码并按规定设置用户名。

2.申请腾讯(QQ)用户号码成功后,及时加入名称为“青农工作者”的腾讯(QQ)聊天群,群的号码为40908209

3.各省信息员加入腾讯(QQ)聊天群后,及时通过此系统向信息小组提供常用电子信箱,并发送各项工作信息。

三、相关要求

1.   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将作为今后工作联系的重要方式,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选派熟悉网络技术的专人负责。

2.   各省信息员请于200768日前完成网络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到信息小组。

3.   信息小组联系方式为:010-85212021010-85212024,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4.   各省信息员要严格遵守《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管理规定》(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保证通讯网络的高效运转。

 

附件: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管理规定。

 

团中央青农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管理规定

 

全团青农系统即时通讯网络是借助大众聊天软件建设的工作通讯平台,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的管理规定。

1.     信息小组是通讯网络的管理者,也是信息的主要发布者,各省信息员未经信息小组许可不得群发消息。

2.     各省信息员可通过单独聊天模式与信息小组进行信息交流和文件传输等工作。

3.     信息小组的群发消息和共享文件须经团中央青农部主要领导同意。共享文件需要严格校对,与正式下发文件保持一致。

4.     各省信息员通过网络报送的信息须经团省委青农部负责同志认可。

5.     在工作时间内,各省信息员须登陆通讯网络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随时接收信息。

6.     如信息员因故不能及时登陆通讯网络,须委托部门其他同事代为登陆接收信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长时间保持登陆状态,需将情况告知信息小组,并保证每天至少登陆一次查询信息发布情况。

7.     各省信息员在收到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回复,以便信息小组了解信息接收情况。

8.     各省信息员在通讯网络(QQ群)中的注册名格式统一规定为:省名+信息员姓名。团中央三个处分别以“团中央青农部+处室名称”为注册名。

9.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禁在即时通讯网络中传输涉密资料。



责任编辑: 刘冠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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