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申报首批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建设和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各团省(区、市)委青农部:

  今年初,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在总结近年来农村共青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为深入贯彻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域化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团中央将确定首批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建设和工作联系点。现就联系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申报数量及条件

  1.申报名额

  全国确定首批"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建设和工作联系点"100个。各省(区、市)请按申报名额(见附件1)进行申报。

  2.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为各省(区、市)的县、县级市或以农村为主要区域的远郊区。

  ②参加2008年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的县(市、区)为当然联系点。

  ③共青团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基础良好。

  ④当地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共青团工作,工作氛围良好。

  ⑤已经或正在制定和部署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的建设和工作。

  二、联系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有关领导指示、讲话和会议精神。

  2.全面掌握联系点的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3.上级机关对联系点予以重点指导和服务。

  4.帮助联系点及时总结宣传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申报要求

  1.认真对待,精心推报。设立"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点",是全面落实"区域化整体推进"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各省级团委要予以高度重视,对拟申报联系点进行全面考核,真正把工作基础良好、综合条件优异的县(市、区)推荐上来,为全面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各省(区、市)和市(地)团委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本级农村共青团"区域化整体推进"工作联系点,认真学习研究"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建设和工作"的要求,抓紧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3.请各地将学习传达今年"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4.请各省级团委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在2008年2月29日前将本省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刘冠宇,(010)85212024,qnzx2024@163.com。

  附件:1.首批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点名额分配表

        2.首批全国区域化整体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点申报表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8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彦龙  来源: 中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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