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首批联系点”工作的说明
 

工 作 说 明

 

为推动全国“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首批联系点”顺利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    有关工作要求

1.         请各联系点继续深入学习全国农村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首批联系点工作方案》, 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联系点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送。

2.          各联系点在工作中的各类文件材料和情况信息,无须编辑和整理,可直接同步抄送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年中心处,便于了解各地工作动态。

3.          各联系点在工作中要着眼创新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和成功做法,定期编写工作简报并上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意见和建议也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给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年中心处。

二、    工作推进措施

1.         编发工作简报。团中央将根据各地联系点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反映各地工作动态,宣传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简报将发送各省级团委、联系点所在地市级团委和各联系点。

2.          召开工作推进会。团中央将适时召开“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现场推进会或学习研讨班,进一步深化“区域化”工作思路,介绍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各地工作不断发展。

3.          推广宣传。依托团报、团刊、团网等团属媒体和中央级新闻媒体,进行“区域化”工作专栏宣传和新闻报道,大力挖掘和宣传“区域化”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良好氛围。

4.          考核奖励。团中央将对各联系点的工作进行考评,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联系点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    指导和联系

为切实做好对各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团中央采取了多种措施,开辟了沟通渠道。

1.文件材料直发到点。团中央印发的有关“区域化”工作的文件材料在寄送各省级团委的同时,也将直接寄送各联系点。

2.  确定专门联系人。安排专人负责各联系点的沟通工作,确保联络畅通有效。各联系点具体负责人见附件。

3.  设立qq群。为了便于实时沟通,建立了专门工作qq群。群号:18454441,请各联系点尽快加入群中。

4.  构建网络平台。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网站(网址:www.rycn.org),可以上传和下载各种工作信息。网站中设有工作论坛,可以进行工作交流和讨论。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5.  情况动态通报。各联系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平台等渠道定期通报“区域化”工作进展情况。

6.  促进横向交流。设置网络交流论坛、编辑全国联系点通讯录和各地工作情况通报,便于各联系点相互交流学习。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8年3月26日    

 

附件:

 

联系人

负 责 省 份

工作电话

宁 澈

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

(010)

85212021

周 谷

云南、西藏、陕西、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010)

85212806

刘冠宇

北京、天津、河北、

山西、内蒙古、辽宁

(010)

85212024

李江波

吉林、黑龙江、上海、

江苏、浙江、安徽

(010)

85212810

罗海华

广东、广西、海南、

重庆、四川、贵州

(010)

85212810

 

 

 



责任编辑:   来源: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青农部 中青网 制作:中青网
电话:(010)85212021 85212024 Email:qnzx2024@163.com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